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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障碍灯系统闪光要求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4-1

  航空障碍灯系统闪光要求

  不论哪种障碍标志灯,其在不同高度的航空障碍灯数目及排列,应能从各个方面都能看出该物体或物体群轮廓,并且考虑障碍标志灯的同时和顺序闪烁,以达到明显的警示作用。

  同时闪光灯具

  由B型中光强、A型中光强或A型高光强障碍灯中任意一种灯具或由A型中光强或A型高光强障碍灯组成的障碍照明系统的所有灯具闪光先后差异应不大于1/60 s。

  顺序闪光系统

  顺序闪光灯应满足以下条件:

  a) 由B 型高光强、A 型中光强或B 型中光强障碍灯组成的标志悬链线支持构筑物的障碍灯系统应顺序闪光;

  b) 该系统应在每个支持构筑物上或附近设置三层障碍灯:一层靠近顶部,一层在底部或悬链线的最低点的高度上,一层在二者中间;

  c) 闪光的顺序应为中间层、顶层、底层;

  d) 各层闪光灯之间的间隔时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顺序闪光灯之间的闪光间隔时间

灯光闪光间隔

周期时间之比

中间灯与顶部灯

1/13

顶部灯与底部灯

2/13

底部灯与中间灯

10/13

 

  我司的航空障碍灯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航空障碍灯 有关的系统闪光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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